第9章 第9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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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沉默了一会,跪在地上:「那公主觉得,奴才与公主……可相配?」

说出这话,好像费劲了全部的力气。

我见过他在朝堂之上舌战群儒的场面,此番话竟是结巴了许久。

「高瑾,是我配不上你,我和萧肃早就已经……」

他起身抱我:「公主,你是这世间最最纯净之人,如果不是您,奴才早就死在那狩猎场上了。」

他抱的越发紧了:「况且,奴才本就不能行人事,倒怕给不了公主幸福。」

我回抱住他:「高大人,我们之间只是恩情,我对你也一直都是利用。时日久了,你自会想明白的。」

我不爱他,若是答应,才是辜负了他。

有一种情,它无关风月,只是相知。

那日,我其实是想随着孩子离去的,我不想活。

好在,高瑾把我拉了回来。

前半生,我救他;

后半生,他渡我。

【正文完】

番外一:高瑾

1

我自小就是贱命一条,父亲是逃兵,母亲是妓女。

我是没人要的孤儿。

我在狩猎场上存活了一轮又一轮。

二十个人,根本就不够北漠王的箭,今日怕是活不下去了。

围栏之外,一个小女孩挡在我们身前,他独独要了我。

这是我第一次被人坚定地选择,按我们北漠的规矩,她就是我的主人。

可是,她救了我就走了,她说要放我自由。

我并不向往自由,我的一生都是一片混沌,她是我生命中唯一的光。

可她是高高在上的大梁公主,我只好净身入宫,从最小的太监做起。

每每夜里,我都在疼痛与潮湿中惊醒,这比我想象中的要难多了。

好在,我听话,肯吃苦。

我成了掌印监的徒弟,他说我的眼里有生命。

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,我的眼睛,就单单只是眼睛罢了。

他教我武功,教我读书,教我为人处世的道理。

此前,我从未见过公主,我进不了后宫,渐渐的,连公主的脸我都快要忘记了。

我只知道,公主要和西京的质子成亲了。

大婚之日,山河破碎。公主的家,被毁了。

那日,她指着长剑,刺向我,眼神中是冷漠与厌恶。

我害怕她做出傻事,向萧肃求了旨意,公主竟然真的成为我这下贱之人的妻子。

他厌恶我一身的味道,那我便涂满脂粉,都是她平日里最喜欢的味道,这样她就不会讨厌我了。

2

中秋之夜,我看见萧肃在背后轻轻地环住她。

她开口道:「万岁爷,你还要我吗?」

她果然还是爱他。

那夜,我喝的很醉,想趁着酒意靠近,只差一点,她别开头。

她成了萧肃的贵妃,然后又是皇后。

确实,她本就该是最耀眼、最尊贵的。

我自知不配,日日饮酒宿醉,不小心在眼角划了一道疤,但她似乎极爱这道疤痕,抚摸多次。

我便日日拿刀加深伤口。

我身上有一处她喜欢,也是好的。

我心里不甘,想再见见她。那日,她对我耳语,让我杀了茹贵人的孩子。

她知道,我不会拒绝她。

那晚,我躲在她的床下,听完了她与萧肃一整夜的酣畅淋漓。

是我给不了的,我哭了许久。

朝堂之上,我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掌印监。

但是作为男人,却什么都给不了她。

当她把匕首给我的时候,我整个人都在颤抖。

我杀过很多人,我知道刺哪里,会一刀致命。

但我不知道,刺哪里,不会伤及分毫,我研究了一夜。

在刺下去的一瞬间,还是颤抖的不行,好在她没有出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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